努力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而要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就必须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一
公民政治参与是公民为了自身和社会整体利益而采取的自下而上地影响人选、影响决策,监督行为等政治活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仅是我国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而且对社会主义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依照规定,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是,人民当家作主并意味着人人直接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人民通过选举产生各级、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从而实现当家作主。但是,要使这种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以及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能够真正代表人志,正确行使国家权力,维护人民利益,还必须有人民群众的广泛政治参与。离开的充分表达和各种形式参与的决策,很难代表人志;离开人民群众监督,就很难保证权为民所用,甚至导致权力。如果这样,人民当家作主就成为一句空话。为了避免人民当家作主流于空洞,不仅需要完善我们的各项制度,还要扩大人民参与政治的范围,支持公民参与选举、参与立法、参与决策、参与监督,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
(二)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有利于解决复杂社会问题、推动社会进步
社会是在不断解决一系列实际问题中不断前进的。其中,在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推动社会进步中,具有一般个人无法替代的作用。但是面对的社会问题千头万绪,孰先孰后,孰轻孰重,怎么解决,有时很难权衡,甚至导致决策失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对于了解、集思广益、科学决策、正确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健康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各地诸如环境保护、拆迁补偿、住房、医疗、教育、福利、等等关系到公民切身利益的许多问题上,有的就是通过公民各种形式的政治参与,使问题引起的重视,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的解决,从而有利于社会进步。
(三)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对实现社会安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仅有利于搞好生产和分配,防止贫困和两极分化,而且有利于国家政权获得大众的心理认同和社会的忠诚,对社会安定稳定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利于搞好生产和分配。古今中外无数事实证明,贫困和社会分配不公是社会动荡的重要根源。要想保持社会的安定和稳定,就必须发展生产,搞好分配,防止贫困和两极分化。发展生产,搞好分配呢,首先靠科学的决策。而科学决策的前提和基础是民主决策。离开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决策,就不能克服个别人拍脑袋决策,拍胸膛贯彻问题;就无所谓集思广益,也不能真正实现科学决策、搞好分配。其次,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也是现代国家权力合法性获得的重要因素。现代政治,国家权力能不能获得公民的心理认同和社会的忠诚,直接关系社会的安定和稳定。一个国家的合法律是否规定充分的民主权利,行政过程是否切实兑现公民的民主权利,直接影响公民对国家政权的认同和忠诚,进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和稳定。而公民政治参与就是人民民主权利的重要表现。
二
改革开放以来,在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存在一些群众诸如示威、静坐、群访,甚至过激行为。这种制度外的、违背民主法制原则的、缺乏理性的行为,是公民无序政治参与的表现。无序政治参与的存在,有着复杂的主客观原因。
(一)公民政治参与热情提高与政治参与途径相对不畅的矛盾。
当前,无序政治参与的存在是由群众的政治参与的热情提高和我们的政治参与途径相对不畅通的矛盾造成的。一方面,群众政治参与的热情越来越高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公民民主意识的增强,随着公民对自身利益的关注,在关乎自身利益问题上,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通过一定形式的政治参与,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政治参与的途径不能满足公民日益提高的政治参与的需求。长期以来,受制于社会发展进程,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还不完善,公民政治参与既缺乏法制规范,也缺乏制度保障。总的来说,占人口大多数的基层群众,政治参与途径是不够畅通的。由于种种原因,在有的地方,一些基层群众不仅想通过参与基层决策、基层管理、行使监督权以维护自身利益缺乏制度保证,甚至连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利益受到损害时,通过来访信访上诉等方法也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从而导致无序政治参与的发生。所以那些背离民主法制原则、缺乏理性的无序的政治参与,是和公民政治参与渠道相对不畅有密切关系的。
(二)公民无序政治参与现象存在,有着复杂的认识的因素。
当前,一些干部群众对公民政治参与错误认识,是造成公民无须政治参与现象存在的思想因素。一方面,一些群众信奉“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
解决的”。一些地方由于决策失误,在损害群众利益后没有及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解决,非得等群众“闹”起来才给予解决。这就使一些群众在利益表达和维护问题上逐渐形成“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观念。在表达和争取利益过程中,不是理智地采用民主法制的办法,而是热衷于“闹”,而且喜欢把事情“闹”大。另一方面,一些干部由于不能正确认识,没有看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积极社会意义,只看到无序政治参与对安定稳定和社会发展带来的消极作用的一面,对群众政治参与采取阻扰干涉,甚至粗暴措施,从而激怒群众,导致过激行为的发生。
(三)许多公民还缺乏政治参与的知识和技能。
公民政治参与,作为现代民主政治建设重要内容,其积极有序地进行,需要一定程度的公识的培养基础,需要公民具有一定的民主法律意识,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一定的政治参与的技能和技巧,充分估计自身行为的社会后果。然而,我国基层广大公民总体受教育水平不高,民主法制意识不强,缺乏组织,运用宾主法制手段进行利益表达和维护的能力不高,其政治参与也必然一定程度地存在无序和消极现象。
三
公民政治参与规定的公民民主权利,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有序的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但是,违背民主法制原则的、非理智的无序政治参与对社会发展又具有消极的作用。公民过高的福利要求会用于今后社会发展的资金用于应付这种需求;过大和过于频繁的政治动员不仅给权威带来挑战,而且给社会的安定和稳定带来威胁。所以,面对公民政治参与热情的不断提高,为了保证社会有序健康地发展,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我们要努力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
(一)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培养公识,提高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知识和技能。
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培养社会主义公识,使广大公民具有有序政治参与的意识和技能。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借助学校、媒体、团体、家庭的途径,加强民主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民主法制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才能提高公民依照民主法制原则参与政治的自觉性;还要不断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认知和评判能力,提高公民对有序政治参与和无序政治参与是非得失的认识的评判能力,才能使公民在参与政治行、使当家作主权利过程中,自觉遵循民主法制原则,充分顾及自身行为的社会后果,比较理性地参与政治;同时,还要不断提高公民借助民智法制手段参与政治,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的技能。
(二)正确认识和对待公民政治参与。
扩大公民政治参与,首先要求广大干部对公民政治参与必须具有正确的认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公民政治参与具有很多变数,既要看到无序政治参与具有消极负面的作用,加强对公民政治参与加以引导,防止无序政治参与的发生和蔓延;但是,我们不仅不要因为无序政治参与的负面效应全盘否定公民政治参与,相反,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积极意义,努力引导和支持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三)努力畅通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途径
支持和扩大公民政治参与。首先,要完善各项制度制度,把公民参与选举,立法、决策和民主监督等权利落到实处。公民的政治参与权利不是简单地等同于一张选票。我们在努力完善选举制度,落实公民选举权的同时,还完善各种制度,充分发挥公民民主参与在立法、决策、权力监督的积极作用。其次,要创造日益丰富的政治参与渠道。在公民利益表达和维护问题上,我们不仅要进一步完善信访来访制度,畅通法律诉讼渠道,而且要借助日益发展的媒体网络功能,通过网站、新闻发布、电子投票、以及丰富多彩的学术交流、市民论坛、决策听证等形式,使公民具有更加畅通的政治参与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