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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吃空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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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第三小学整治“吃空饷”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清

理工作的通知》内人字〔2014〕114号文件、《转发关于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乌人社办发〔2014〕332号、《转发关于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化人社发〔2015〕8号、精神,我校开展了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自查,主要情况如下:

一、成立自查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自查小组: 组 长:孙 智(校 长)

组 员:刘爱红(副校长) 罗宝霞(教导主任)

李德荣(总务主任)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整治工作结果

我们按《通知》的有关要求,实行工作分工,深入到教师、

群众中了解情况,结果如下:

1.无在编不在岗人员;

2.无已调离,但不办理核减编制转移工资关系有关手续人员; 3.我校李莉、郑伟分别借调到市普通话测试站、市体育局工作,经查二人确在借调单位上班,工资仍然在我校领取。

4.我校苏东老师患脊柱结核于2014年4月做手术需卧床休息,现履行病假手续,带薪休养。

5.无因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6.无已经死亡仍领工资或离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现象; 7.无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财政拨款现象。 四、今后工作方向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20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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