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退休后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辖经办机构提取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提取。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一般需要提交以下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退休文件;我的身份证;公积金所有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存储余额:
1、购买、建设、改造、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4、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