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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怎么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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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的认定:

(1)时间性:发生在犯罪过程中,

1、预备阶段;

2、实行阶段(实行行为终了之前/实行行为终了之后,既遂结果发生之前)。

(2)自动性:因意志以内的原因而放弃犯罪(能而不欲)。

(3)客观性:要有中止行为,即真诚努力地采取了足以避免既遂结果发生的措施,防止既遂结果发生。

(4)有效性:中止行为成功地阻止了既遂结果的发生,否则成立犯罪既遂。

但如果行为人已经积极采取足以避免结果发生的中止行为,由于出现异常的介入因素,且该介入因素对结果发生所起作用更大,那么仍然认定行为人成立犯罪中止。

一、销售假药罪是否构成犯罪中止处罚

符合条件的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的成立要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中止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2、犯罪中止是行为人自动地中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条件。这里的自动中止必须是彻底的。3、犯罪中止是行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是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条件。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否又犯罪中止?

拐卖妇女儿童罪有犯罪中止。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多环节犯罪,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任何一个行为都构成既遂。拐卖妇女儿童如果要成立犯罪中止,必须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时间上可以是实行阶段或者预备阶段,但如果已经构成犯罪预备、未遂、既遂,就不能再成立中止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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