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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哪级可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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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什么级别的可以判,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我国中级人民就可以判决死刑,但是在判处死刑后需要经最高人民核准。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一、死刑复核后什么时候执行

首先,死刑复核案件要有地方高院把案卷送到最高后,才能开始复核程序。送案卷有专人专车送达和机要送达两种。送达后,最高一般在两个月内能够完成复核,并公布复核裁定。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如裁定核准后,一般裁定书会规定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在7日内执行;如果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则规定缓期二年执行。如果不核准,则发回原高院再审。死刑有决和药物注射两种形式。有地方执行方式决定。如果是药物注射,最高对地方按每名犯人提供240元的经济补贴,以补贴注射执行成本。死刑犯人不会在最高网站的被执行人查询中找到。能够查询的案件是民事案件,且当事人在判决后没有自动履行判决义务。现在一般在执行死刑前会通知家属见最后一面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二、死缓的复核是怎么进行的

(1)高级人民复核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审查时应当提审被告人。

(2)高级人民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②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③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对于重新审判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

(3)高级人民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裁定。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4)高级人民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5)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抗诉的,由高级人民进行第二审审理。高级人民经第二审审理后,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6)同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此裁定立即生效,无需再经过核准程序。

(7)认为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区别对待。其中,如果属于提出抗诉而由高级人民按照第二审程序审判,并依法改判死刑的案件,无论该类案件是否属于经过最高人民授权高级人民核准死刑的范围,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如果只有被告人上诉的案件,高级人民必须遵从“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三、死刑复核处理是按照什么程序

死刑复核的流程是这样的:

1、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2、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3、最高人民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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