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或者执行。死刑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一、死刑执行要花费多少钱
现在执行死刑有两种:决或注射死刑。都不需要付费。死刑是最严厉的刑事处罚,刑事处罚的相关费用都由国家承担。
人民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裁定。
执行死刑后,在场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还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若真的需要对罪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话,为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需要慎重处理,毕竟人一旦处死就没有什么反悔的余地了。而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下,在作出判决的时候才能够作出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否则的话一般都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二、刑事案件二审判刑后怎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请最高人民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接到最高人民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由最高人民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依法改判。
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三、死刑后罪犯获得的权利有哪些
死刑犯执行死刑前的权利有:
1.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可以准许;
2.人民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通知罪犯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