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当事人如果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查询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一、离婚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吗
离婚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先向登记结婚的民政局查询登记结婚的档案。离婚的前提是男女双方存在婚姻关系,这里的婚姻关系不包括事实婚姻,只包括法律上的登记婚姻,无论男女双方选择何种离婚方式,都需要提供本人的结婚证,或者能够证明存在婚姻关系,无法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男女双方就无法离婚。
如果当事人的结婚证只是丢失的,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领,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后,确认属实的,会立即发放新的结婚证;
如果当事人属于事实婚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的,可以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并且提供结婚所需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立即办理,当场发给结婚证。
二、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掉了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本人携带离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同意申请的,将本人曾经办理离婚登记交给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离婚证丢了可以进行补办处理,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离婚协议丢失应带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与原件一样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至第三项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