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管制刑期的计算规则

管制刑期的计算规则

来源:微智科技网

法律分析:一、管制刑期的计算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监管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的原因是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属于剥夺自由,监管只自由。

此外,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限应当计入执行期限,但超过许可的期限不计入执行期限;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在地区的罪犯,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限。

扣除执行期由县级机关在其法律文件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和原审批机关。

二、管制与拘役的刑期是多久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