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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管制刑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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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管制的刑期。如果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则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而管制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并需依法对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

一、缓刑期间收监刑期可以折抵么

缓刑期间收监刑期不可以折抵,但是之前实际羁押的日期可以折抵刑期。如果是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是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故意毁坏尸体罪怎么量刑

我国《刑法》对于毁坏尸体罪的具体量刑处罚标准为: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三、羁押一日抵管制几日

监察机关留置期间折抵刑期,留置一日抵刑期一日。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一日。参照上述规定的精神,对被留置人的留置期限也应当适用刑期折抵。具体的折抵规则是,涉嫌犯罪的被留置人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一日。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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