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金融创新六个方面。
第一、深化投融资改革,多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搞好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和建立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人民币基金,开展商业物业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增强国际化直接投融资服务平台功能,发展证券期货业,支持天津XX权交易所发展、支持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和北方产权交易市场增加交易品种;
第二、开展综合经营试点,健全金融服务功能,搞好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金融控股公司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争取银行开展综合经营试点,搞好排放权交易综合试点;
第三、整合及新设金融机构,健全金融机构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支持设立和引进法人机构,发展担保业和各种金融业务;
第四、搞好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研究探索离岸金融业务,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人民币境外投资试点,设立货币经纪公司;
第五,扎实做好设立天津滨海新区柜台交易市场的前期准备,逐步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
第六、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和服务,发展信用服务业和商事仲裁,搞好金融教育和规划建设金融服务区。
截至20__年末,天津市累计注册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投资
企业超300家,成为我国股权投资基金相对集中的城市,形成了影响力;全市基本形成了以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租赁、保理、财务公司等总部为主体,包括信托、证券、期货、服务外包等各类金融机构在内的多层次、多元化、开放型金融机构体系;先后成立天津股权交易所和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为基金与企业提供投融资信息等服务,探索基金退出渠道;成立排放权交易所,进行排放权交易综合试点,探索开展主要污染物有偿使用与交易;开展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改革,提高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至100%,有序放开滨海新区企业集团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和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