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很多农村居民原本打算在农村自建房屋,于是早早就申请了宅基地,但是由于外出务工,很多农民朋友就在城市购买了住房,后来也并未回到农村修建房屋,从而导致已经审批的宅基地闲置下来,这类宅基地在闲置两年后,村集体会将其收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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