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谈一谈,非法侵入住宅罪是不是行为犯。行为犯是与结果犯相对的刑法学概念,是基于故意犯罪完成形态的认定标准进行的分类。行为犯是指实施了《刑法》禁止的会产生社会危害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而结果犯则要求犯罪行为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没有产生危害后果的即不成立犯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从该罪名的定义可见,只要犯罪行为人没有任何合法依据实施了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或者合法进入他人住宅后经房主要求离开拒不离开的即可构成犯罪,并不要求其行为产生具体危害后果,所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属于行为犯。一经实施该行为即构成犯罪且既遂。
一、危险犯和举动犯的规定是什么
1、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以故意杀人罪为例,行为人对被害人着手实施杀害行为后,只有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只能成立犯罪未遂。
2、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即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
比如,诬告是行为犯,在行为人实行了诬告陷害行为的场合,即成立该罪的既遂,至于被诬陷人是否受到了刑事处分不是成立该罪既遂所必要的。再如绑架罪,只要实施了绑架行为,实际控制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犯罪即告既遂,而不需要实际勒索到财物或达到其他非法目的。
3、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定的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比如,破坏交通工具罪,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的危险,就认为犯罪既遂。并不要求必须实际造成这些交通工具倾覆,才是犯罪既遂。
4.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存在既遂形态与预备形态及预备阶段的中止形态之别。如煽动国家罪,即为举动犯,一着手实行煽动行为,即告既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