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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共区域归哪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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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共区域归城乡规划部门管。

公共区域被占领时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投诉即可。邻居占用了公共楼道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的,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应当由县级作出决定,并由城建或者城市管理局等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无权强制拆除。根据相关规定,发现违法占用公共区域行为的,业主可以向物业反应,由物业出面制止,同时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整改。

邻居占用公共区域时处理流程如下:

1、与邻居协商处理;

2、当事人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停止侵占公共区域;

3、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

4、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

5、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的,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应当由县级作出决定,并由城建或者城市管理局等机关实施强制拆除。

综上所述,发现邻居有侵占公共区域的情况,可以先跟对方协商,然后找物业公司,不能解决之后再去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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