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罪是怎样的??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罪是怎样的?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罪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现规范简称为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自己代为收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或退还的构成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视情节而定,构成侵占罪或者贪污罪。对此,我们刑法有明确的量刑标准。所以说,尽管公共财物不属于个人所有,但是也不能非法占用,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恪守纪律,防止做出违法违纪的行为。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