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不需要做账务处理,不用交给会计,也不用做账,打作废明细,入账的金额跟作废的没关系,就当这张写错了作废,重新开一张对的就行。如果是当月开具的,在防伪开票系统中作废该,并找到全部联次。盖作废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普通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普通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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