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捡到钱包交给派出所,接待的民警当场应该清点钱包里的里的钱。民警应该记录。内容包括:钱包里有哪些物品。拾到钱包者姓名,工作单位。(或者身份证号码)记录的民警和拾到钱包者都签字。给拾到者一份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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