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民事诉讼中:
(1)被告所在地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管辖为例外规定
(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2、刑事诉讼中:
(1)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
(2)最初受理地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审判为辅;
(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管辖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