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他人未经授权冒充法人代表的签名的,法人代表无须承担签名的法律责任,签字的责任由实际签字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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