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额应按下列标准予以确定:
1、一般要根据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划分不同的税率项目,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
2、如果未核算的,统一适用高税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