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公民在常住地发生变化时,如何进行户口迁移。首先,需要携带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区县户政科申请迁入。接着,由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具迁移证。最后,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整个过程需要遵循相关规定,以确保迁移的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
首先,携带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区县户政科申请迁入。然后由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开具迁移证。最后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拓展延伸
怎么办理户口单独迁出?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单独迁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迁出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原户籍所在地机关签订《户口迁出登记申请书》。其次,原户籍所在地机关需要审核迁出人的相关材料,包括迁出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最后,原户籍所在地机关还需要将迁出人的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并向迁入地机关发出《户口迁入通知》。
总之,办理户口单独迁出需要符合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如果您需要办理户口单独迁出,建议您前往当地机关咨询具体流程和要求。
结语
首先,携带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区县户政科申请迁入。然后由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开具迁移证。最后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