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方案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附着物补偿费。耕地补偿费为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按农业人口数计算,最高不超过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其他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参照耕地标准,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市规定。菜地征收需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法律分析
一、对征地补偿方案能否申请复议
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哪些
征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拓展延伸
征地补偿方案的合法性审查及复议程序
征地补偿方案的合法性审查及复议程序是指对征地补偿方案进行法律合规性审查,并在有争议或异议的情况下进行复议的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征地补偿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需要对征地补偿方案的合规性、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进行评估。如果农民对征地补偿方案存在异议或不满,可以通过复议程序进行申请,以便重新审查和调整补偿方案。复议程序通常包括提交复议申请、复议审查、听证会等环节,旨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公正的审查和解决。通过合法性审查及复议程序,可以确保征地补偿方案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结语
合法性审查及复议程序是保障征地补偿方案合法性和公正性的重要环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征地补偿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复议程序包括提交复议申请、复议审查、听证会等环节,旨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公正的审查和解决。通过合法性审查及复议程序,可以确保征地补偿方案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七十 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的,人民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被告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合法,但未依法给予补偿的,人民判决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七十五条 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判决确认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