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讨债公司追讨欠款是不合法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法律依据】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第一条,取缔各类讨债公司;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贪污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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