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准备好所需证件和材料:
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原件。
3、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4、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5、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6、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包括:
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
2、需盖镇或事处计划生育章。
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三)拿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四)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五)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六)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