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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禁止通行的道路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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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禁行路段,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机动车驶入命令禁止通行路段,将会受到扣分和罚款的双重处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3分。机动车违反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意味着机动车违反禁止通行标志将会受记3分,以及20元-200元的处罚。

“禁止通行”标志是针对所有路人和车辆的,包括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禁止入内”只针对指定的机动车辆。禁止通行的标志是空白内有红色圆圈,而禁止驶入的标志是红色圆内有一个白色的横杠。

违反道路安全的行为有: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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