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社保卡所属银行激活:
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卡所属银行办理社保卡激活业务即可
2、定点医院激活:
参保人携带本人社保卡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时,使用社保卡付款报销时,就可以将社保卡激活。
3、社保局窗口激活: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局,在窗口人员的帮助下可将社保卡激活。
4、拨打电话激活:
直接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根据语音提示或者转接人工服务,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以及社保卡等信息即可将社保卡激活。
社保卡的初始密码一般是参保人身份证的最后六位数,因此,拿到社保卡以后,一定要及时更改社保卡,防止社保卡不慎丢失后,导致社保卡被恶意盗刷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