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生育津贴发放规定?

生育津贴发放规定?

来源:微智科技网

律师解答:

生育津贴标准为:本单位当月人均工资除以30天,乘休假天数。法定生育假日规定:正常产假98天,其中产前检查15天;晚产假增加30天;剖宫产、会阴三度破裂增加产假15天。如果妇女在怀孕16周前流产,并且在非定点医院进行急诊,或者产假期间发生的产科并发症等治疗费用,按核定金额报销。异地分娩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费用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