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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社保去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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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去世后社保可以取出来,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继承额为: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
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的比例。但是必须要先获得当地的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对于任何拿着他人的死亡证明,并且能够证明自己的去世主体的亲属的,此时社保管理中心,就需要按照规定,退还社保卡之中的余额,同时还需要发放死亡补助金。
需要的材料有:
1.死者身份证、领取人身份证;
2.领取人的吉林银行一类卡;
3.死亡证明(国外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中文翻译件);
4.火化收据(土葬证明);
5.领取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注意: 领取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三者其一。领取人与死者关系证明:如果领取人与死者在同一户口簿上,提供户口簿;如果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其它特殊情况,需提供公证书; 涉及报销社保补贴的人员需提供社保补贴退款证明; 无法提供死者二代有效身份证时,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人去世之后,应该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携带户口簿、死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到社保管理机构申请领取丧葬金及抚恤金。个人死亡的,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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