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就可以享受减征,但超过30万的附加税不会减半征收,会全额征收,不免征。
一、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通知》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
二、应纳额计算公式
应纳额计算公式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情况:
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的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个体工商户一个季度多少可以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开适用3%征收率,每季度不含税收入30万元以下免税,超过30万元的全额纳税,如果税金达不到起征点,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征税费一并减免。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或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如果经营场地自有,则会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如果租赁,则会涉及印花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通知》第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