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的清查主要是对各种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业务的清查。
债权债务清查的方法一般使用函证核对法。企业首先在检查本单位各项往来款项账簿记录正确和完整的基础上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送(寄)交对方单位核对。“往来款项对账单”的内容可分为两部分,上半部分说明债权或债务形成的原因、时间及其金额,要求予以核对,下半部分是回单,请对方单位在核对的基础上说明是否有误及其有误的金额等。
一、公司注销都需要准备的手续有哪些
公司注销都需要准备的手续有:
1、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形成同意注销清算的决议,同时成立清算组;
2、注销国家税务登记;
3、注销地方国家税务登记;
4、连续三次上报公司注销事宜,通知有关单位清算往来款项;
5、清算组清算债权债务,进行资产分配清算,编制清算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6、到工商局领取并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
7、携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工商注销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原件、清算审计报告、国家、地方税同意注销通知书、报纸声明报纸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二、清算审计注意事项
1、审查破产宣告日前六个月企业的财务收支,通过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化、债权债务的处理,看有无隐匿、私分、无偿转让资产和非正常压价等违法行为。
2、核对从行业会计科目转人破产清算会计科目是否与《暂行规定》相符,金额是否正确。
3、应收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确,呆账坏账的核销有无依据,有无裁定或财政部门批准。
4、存货的毁损盘亏的处理有无必要的程序和是否经批准。
5、固定资产的报废、盘亏、损失是否经批准。
6、资产评估增值(减值)的核算是否正确。
7、抵押资产、福利设施资产、借人资产、取回资产的核算依据是否充分,核算是否正确。
8、破产债权申报的时间、数量与账面有无差异,清算调整的依据是否充足;逾期未申报的是否依法处理。
9、第一顺序破产债务的核算是否合法。
10、清算损益的核算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