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都执行什么
1、被执行人一般情况下都执行以下内容:
(1)申报财产、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
(2)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扣留;
(3)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
(4)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
二、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执行依据具有给付内容;
2、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已经生效,并已过自动履行期;
3、必须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提出,即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