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物被侵占的,需要需要证据材料到起诉,侵占罪是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审判。
一、个人财物被侵占提起刑事自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自诉状。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
3、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
4、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
二、个人财物被侵占不构成刑事犯罪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
个人财物被侵占,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三、个人财物被侵占要求对方返还财物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