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还应该提交经授权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文件;以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也应提交;还应该上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一、注册一人公司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住所使用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复印件。
10、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有关材料。
二、注册新公司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注册新公司需要提交这些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住所使用证明。
三、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
2、授权部门或者市的批准文件;
3、《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4、发起人的资格证明;
5、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6、产权界定文件(集体所有制或产权不清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
7、原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股东若新增投资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8、含国有股权的要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管理文件;
9、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集体企业还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10、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11、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12、《指定(委托)书》;
13、改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