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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应该算是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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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家庭暴力一般可分为:1、身体暴力。通常表现为,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2、精神暴力。通常表现为,冷暴力、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恐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病的;3、性暴力。通常表现为,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4、同居恋人之间施暴、子女虐打老人、监护人殴打子女等行为也属于家暴。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节,经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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