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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范围

来源:微智科技网

一、土地优惠

1、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

2、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

3、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征收土地。

二、土地的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转让行为;

2、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使用行为;

3、对转让房地产行为征税;

土地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以纳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为累进依据,按超累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采用超率累进税率,需要确定几项因素:一是纳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土地的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即为相对率。二是把纳税对象的相对率从低到高划分为若干个级次。土地按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从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级次,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三是按各级次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土地的税率是30%,40%、50%、60%.

三、非住宅土地怎么算

1、个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纳土地。普通住宅的具体标准由各省级确定;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纳土地;

3、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免纳土地;

4、个人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转让到所企业中的,暂免缴纳土地。个人转让自有普通住宅的,暂免缴纳土地。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非普通标准住房,经税务部门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纳土地;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缴纳土地;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

5、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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