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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需要确认竞业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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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的有效性取决于劳动者的职位和保密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于非适用人员签订的竞业协议,将被视为无效。此外,竞业的范围、地域和期限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适用人员在竞争企业工作或自行开业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法律分析

不一定。因为只有掌握单位私密技术的职员才需要确认,如果是底层员工,没有涉及公司机密,就不需要签署竞业协议。而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不得在竞争企业工作的民事责任,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并且可以单独或与竞争企业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法律规定: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协议一定有效吗

不一定有效。按相关法律规定,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非适用的员工签订竞业协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协议是离职后自动生效的吗

是自动生效的。在劳动者离职后,竞业协议约定的双方的义务正式开始履行,原单位在竞业期(最高两年)内每月向该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劳动者受竞业。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竞业禁止的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原因有二:

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等的竞业禁止义务所作的规定;

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此类协议通常用于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

法律依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约定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的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或经营同类业务。竞业协议的有效性取决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约定范围、地域和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四章 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四章 会计监督 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在对前款第(二)项所列事项实施监督,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帐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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