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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对于财产该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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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协商不成可向起诉。双方可书面约定财产归属,离婚时按约定处理。对于共有房产,双方可协商分割,若不成可由处理。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贷款购房,离婚时应协商处理或由判决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该方个人债务。若房产为婚前财产,未加配偶名字,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分割。如协商不成,可向起诉,将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具体处理可根据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而有所差别。如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期间所得和婚前财产的归属,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房产分割如下:一、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双方协商不成可向起诉。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应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所有权的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分割所得价款。二、如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按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三、如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未加上配偶名字,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该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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