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拒绝赔偿,作为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权。
(一)诉讼的话需要去交警队,复印对方驾驶证,行车证,以及保单等信息,了解被告的具体情况,确定案件的被告方。
(二)起诉的时候需要伤者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起诉状,以及对方的驾驶证,行车证,保单等复印件信息。
一、车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车险理赔应当具备的材料:
1、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等;
2、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等;
3、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等;
4、机动车全车盗抢险,保险单正本、机动车登记证书或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营运许可证复印件。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执行
双方已签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履行可以到起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到起诉赔偿的一个程序。包含了准备材料、立案、庭审、判决等步骤。
开庭前准备: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
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4、立案审查;
5、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6、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7、裁定驳回起诉;
8、对裁定不服的,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9、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10、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11、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12、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13、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