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
(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
(二)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四)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五)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公司未召开会议的情形,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但依据公司法第37条第2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基于上述规定,如果在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控股股东不召开股东会即签署股东会决议,该决议不成立。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什么情况下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这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与
实践中,五类公司决议会被认定无效:
1、非法解除股东资格的公司决议;
2、非法变更股东出资额和持股比例的公司决议;
3、侵犯股东法定权利的公司决议;
4、损害公司或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决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损害公司利益或过度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决议应认定为无效。
5、不具有股东(董事)资格的主体作出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一)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据此作出罚款决定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二)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三)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利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四)停发单个股东分红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五)扣减股东股份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六)修改的章程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七)伪造签名形成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八)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法人不执行股东会决议要怎么办,不执行股东会决议怎么办
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该公司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单个股东)或者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然后,依法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决议对股东有哪些影响
股东大会所做的决议应当对全体股东具有效力。 该内容由 蒲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