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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期间内有哪些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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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措施为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对该合同进行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符合上述情形的,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具有法律效力,否则无效。

一、无权代理人交合同有效吗?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或者事后取得代理权限的,合同有效。无代理权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有效。被代理人未予追认的,合同无效。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不论被代理人是否追认,合同有效。

二、无处分权的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无权处分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如果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如果未经追认的或者不同意的,该租赁合同是无效的,需要赔偿相对人的损失。

三、效力待定合同追认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效力待定的合同的效力需要经过追认才能生效,追认的时间也是有所的,相应的权利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追认。

1、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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