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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判的房子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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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裁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强制执行,由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文书,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单方持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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