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即将被执行的房产能否保全

即将被执行的房产能否保全

来源:微智科技网

一、即将被执行的房产能否保全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即将被人民执行的房屋是不能申请保全的,申请保全房屋的,只能在人民进入执行程序前。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三条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诉讼或仲裁,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30日内向人民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