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至20%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刑罚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至20%的罚金。
法律分析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拓展延伸
如何界定和量刑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
在界定和量刑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1)是否存在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包括出售、转让、抵押等;2)是否具备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或应知所处土地使用权的非法性;3)是否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4)是否存在其他犯罪行为或情节。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将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界定和量刑。量刑时,将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依法判决相应的刑罚。
结语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法律规定明确,在界定和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对于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行为,将根据是否存在非法行为、主观故意、社会影响和损害他益等因素进行判断。根据刑法规定,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将决定刑罚的轻重。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