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取保候审后户籍地派出所会联系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至于何时做笔录则完全取决于案件的进展情况,有可能在十二个月内不做一次笔录。取保候审期间,办案机关不会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因为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其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每个月都要到执行机关(一般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为居住地派出所)报道,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民警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制作讯问笔录,并不一定会录口供,以当地为准。取保候审期间被相关的司法部门召回是很正常的,因为这是在配合司法机关对案件的侦察、审查,取保候审期间应当做到随传随到,当然要办理取保候审也是要符合相关条件的并且在取保候审期间也要遵守相关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是由机关来决定的。取保候审要本人到派出所制作笔录并且还要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如果被告嫌疑人想要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可以向派出所提出提保候审的申请,然后则由机关进行审查,审查之后关机关才会做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