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经理的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经理的设置、聘任和解聘经理,是指在授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管理公司事务的人。从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律制看,二、经理具有哪些特征
(1)经理通常不是公司的法定机关,即公司可以设置经理,也可以不设置经理。
(2)股份公司的经理通常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3)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并享有管理公司事务的广泛权力。
(4)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者公司与经理的契约可以对经理的权限予以。
(5)对经理权力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我国的公司实践中,通常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均设置经理作为董事会的执行辅助机关,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
三、公司董事长的职责与权限
公司董事长的职责与权限是:
1.主持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企业发展目标;
2.监督和组织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以及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
3.主持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召集董事会召开董事会会议;
4.主持企业的重大决策,根据需要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或者决策层会议,做出决策;
5.审查和批准企业的财务报告,对企业的重大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6.处理企业的重大对外关系,参加重大公关活动;
7.负责对企业的高层人员的考核和监控,对其提出聘任、奖惩建议,并报董事会批准。
四、公司董事长变更程序
公司董事长的变更程序是:
1.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新董事长;
2.申请公司的变更登记;
3.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新董事长的主体资格证明、变更决议或决定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