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股东为被告的条件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由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公司的债权人提出;
3、公司的发起人已经被起诉要求承担责任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的诉讼权是什么?
股东的诉讼权具体如下:
一、直接诉讼,有以下情形:
、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董事及高管人员违反职责。
3、不能行使查阅权。
4、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5、解散公司。
二、派生诉讼,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本应由公司来起诉,但由于各种利益关系或其他原因,公司不起诉,这时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这种情况下,股东可以自己提起诉讼,这时原告是股东(正常情况下原告应是公司)。
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通过工商登记查询;
二、公司内部有股东名册;
三、公司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上三种途径均可以证明股东身份。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东因为履行对公司的投资义务而获得公司的股东身份,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应当有人以上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万元人民币;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股东之间转让出资的条件: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即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也不需股东会表决通过。
二、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的条件: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中小股东有哪些行使股东诉权的方式是什么?
中小股东行使股东诉权的方式如下:
一、股东直接诉讼权: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股东代位诉讼(间接诉讼)权: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该内容由 郑维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