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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前要审查什么内容?

来源:微智科技网

签合同前该审查的内容:

1、主体资格审查;

2、信誉审查;

3、履约能力审查;

4、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一、房屋买卖纠纷诉讼要交的证据是哪些

房屋买卖纠纷诉讼要交的证据具体如下:

1、当事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提供房屋出卖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

3、出卖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的书面证据,出卖、出租房应提供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据;

4、如已交款或鉴定的,应提出交款的书面证明。

房产纠纷诉讼需注意的有以下:

1、审查签约双方的主体资格、签约能力;

2、审查合同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

3、审查合同的实质要件是否真实合法;

4、审查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无变更情况,以此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二、签订涉外出租出租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涉外出租合同要关注以下问题:

1、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3、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4、涉外出租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完善。

三、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审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审核要点如下:

1、审查合同的内容。建筑施工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2、审查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3、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建筑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应当是依法持有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的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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