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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投诉举报范围?

来源:微智科技网

12345投诉举报范围:

1、对行政职能职责、规定、办事流程和其他公共服务信息的咨询;

2、对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投诉以及意见和建议;

3、对行政职权范围内非紧急类管理、服务方面提出的求助;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财产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5、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事效率、行政效能方面的表扬。

12345热线按照“应合必合、应接必接”的原则,分类整合各级各部门设立的面向公众提供业务查询、咨询、投诉、求助、公共服务、意见建议征集、调查等非紧急类政务热线。12345热线工作要接受本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根据要求报送12345热线运行情况及各部门办理情况,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综合运用系统督办、书面督办、专项督办、批示督办等多种方式,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催办、督办。通过全方位的监督和多种形式的督办,促使各单位认真履职尽责,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12345不受理范围:

1、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事项;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3、涉及、、政协、纪检举报案件等方面的事项;

4、涉及已进入诉讼程序、仲裁程序、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的事项;

5、涉及、管辖的事项,“110”、“119”、“122”等报警和“120”医疗急救事项;

6、信访、“信箱”等其他群众诉求反映途径已经受理答复的事项;

7、反映的内容不具体,无法办理和答复的事项。

法律依据:

《12345市民热线工作标准》第一条 受理中心通过系统平台,统一受理市民诉求;各县(市、区)(管委会)、市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作为市民热线的承办单位,承办市民诉求事项。市监察部门驻场办公,对市民热线的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察;各新闻媒体作为热线联动单位,对热线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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