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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征地补偿标准没有公布,我们可以去在哪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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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现行的实践,各地在不同时期拆迁不同性质的房屋均有不同的补偿,通常在当地的国土部门或网站上公示,如果在上述网站上不能找到补偿的,可以依法申请权力部门依法进行信息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条地方各级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一、怎样发布征地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合法的土地征收公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公告必须在征收土地方案依法被批准之后实施。

征地方案是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后或同时必须上报的材料。征收土地方案一般由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其内容包括:被征收土地的数量、位置、权属以及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表格的形式填写,同时另附《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有关补偿标准的规定;用地单位对本方案的意见;征地红线图等材料。征收土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审查批准后,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征地方案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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