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代表人在具备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是可以作为担保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批准为使用外国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公司、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对于单位犯罪采用的是双重处罚制度,即对单位处以罚金,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员处以拘役、管制、徒刑等刑罚,两者处罚是相互的。因此作为一个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员应当对公司、企业的行为负责,切实监管企业的经营行为,否则将可能受到刑事处罚。较为常见的单位犯罪罪名有:(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二)走私类犯罪(三)商业贿赂类犯罪(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五)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六)非法经营类犯罪完毕
二、能否冻结法定代表人的账户?
在民事活动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是的民事主体,有限公司以其财产范围为限,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其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在法定代表人不是被执行人的情况下,人民无权查封其个人账户。
但是,有一种可能是人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从而对其个人账户采取冻结措施。这种可能是:
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公司没有财产履行债务,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转移公司资金到个人账户构成抽逃注册资金,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的钱就是有限公司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