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点击进入系统,会先出现等候提示,再弹出操作员登录画框。
2.点击专用填开。
3.弹出对话框后,要核对自己手上将要开出的纸质的种类,代码和号码是否与提示上的一致,如一致,点击确认。
4.根据自己的开票资料填开专用,填入对应的客户的资料,货物品名、数量,金额等。
5.点击标题栏上打印,弹出打印画框后,最后再点击。
电子专用,属于专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用相同。
电子专用的优点
与纸质专票相比,电子专票具有以下几方面优点:
1.是样式更加简洁。电子专用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进一步简化了票面样式。
2.是领用方式更加便捷。试点纳税人可以网上申领、自行开具电子专用,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大幅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的次数。
3.是远程交付更加高效。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远程交付电子专用,减少现场领取、邮寄等环节,交付的速度更快,并可避免出现丢失和损毁的风险。
4.是管理成本更加低廉。纳税人使用电子专用后,可以大幅节约因使用纸质专用产生的打印、交付、保管等费用负担,有效降低纳税人的管理成本。
5.是签章手段更加先进。电子专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专用章,并且使用了经过税务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监制章,纳税人可以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更好适应了电子化改革的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